2020年5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兰某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以食用为目的,于2020年5月份在十堰市张湾区黄龙镇朱庄村委会后边花生地用捕兽夹猎获野兔1只,同年8月份在朱庄村8组桃子沟用捕兽夹猎获猪獾3只,同年9月份在朱庄村8组桃子沟用钢丝套猎获野猪1只,同年11月份从朱庄村八组兰某成老屋房后坡和青石村菩萨殿山上各猎获狗獾1只。
据调查,早在2020年2月份之前,兰某就曾通过下电网、捕兽夹及钢丝套的方式猎捕野生动物,其中布下的捕兽夹、钢丝套猎获的野生动物有猪獾、野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