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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酒后同坐驾驶室开车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情侣酒后同坐驾驶室开车 发布时间:2019-11-8 9:01:00  来源: 温州问政中心   点击:1038

本报讯 (通讯员 岳思轩 余甘棠 记者 杜一川)昨天,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女)、刘某(男)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令人惊讶的是,这对情侣被查获时,两人不仅都喝了酒,而且还一起挤在驾驶室内开车。据悉,这起共同酒驾案件在乐清尚属首例。

今年8月7日是七夕节,当晚,乐清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乐清市城南街道宁康西路与良港西路交叉口处设卡检查。8日凌晨2时许突然听到“嘭”的一声,一辆宝马轿车竟然撞上了设卡的警车。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宝马车驾驶室车门打开后,驾驶室位置竟然坐着一男一女两名青年,而且车门打开后执勤民警察闻到车内散发着浓重的酒味。

据了解,该两人是情侣关系,七夕节当天晚上,二人约在乐清某酒吧过节直至次日凌晨,其间两人都喝了酒。张某进驾驶室准备开车,刘某阻止多次无果后,干脆自己也占了驾驶座。经检验,张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酒后驾驶,虽尚未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但他与张某共同酒后驾驶车辆,且未有效阻止张某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因此他和张某将一同接受刑事处罚。

检察官提醒,正常机动车驾驶时,无论是哪种车型,主驾驶座上只能有一名驾驶员,即便增加一名儿童或宠物,也都会严重干扰正常的安全驾驶,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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