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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应获土地收益的大头
发布时间:2022-02-27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坚决打击"农地中间商"的存在!”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25日在“2014第三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表示,农民应获得土地收益的一大部分,防止农民利益在层层收取租金过程中被削减。

  记者获悉,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国农业面临的三大问题。其中,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都是双刃剑。张红宇表示,虽然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高会影响工商资本的进入程度,但同时也能够给作为劳动力本身的农民更稳定的生活保障。“土地收益的更大一部分应该是农民的。”

  张红宇表示,土地流转过程的中间商要坚决予以打击,防止农民的利益在一层层收取租金的过程中被削减。“鼓励土地交易过程中的双方自愿原则,这种公开、透明的市场交易会促使工商资本进入农业。”

  张红宇指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有两个核心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其所从事的产业要符合产业政策方向,如粮食、大宗农产品(000061,股吧)、花卉、蔬菜、水果等产业;二是工商集团要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维持良好关系。

  “政府鼓励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从事现代种养业,为农业输入先进的理念和模式,但是如果其进入农业"圈地"搞高尔夫球场、搞庄园、搞房地产,这在中国绝对是不可以的。”张红宇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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