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6月12日,《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
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调整就学期间社保扣缴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职住区域指标:不再考量转移前就业居住情况,明确对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给予积分。
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加分,并优化部分奖项内容。
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为倡导持续稳定纳税,将个税纳税额调整为近三年每年10万元及以上,明确了涉税违法记录“近5年”的扣分年限。
要求“用人单位须在京注册,进行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同时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核察,严惩弄虚作假,申请人出现的不良信息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对7个导向指标中的6个予以精简优化,具体可概括为“321”,即优化了3个指标,精简了2个指标,调整了1类内容。
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调整就学期间社保扣缴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职住区域指标不再考量转移前就业居住情况,明确对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给予积分。
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加分,并优化部分奖项内容。
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为倡导持续稳定纳税,将个税纳税额调整为近三年每年10万元及以上。
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汇总分析各方意见建议,对政策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向社会公布实施。2020年的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按修订后的政策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修订政策正式发布后确定公布,届时请关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通知及媒体报道。
建议今年拟申报积分落户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包括登录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备案信息、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等。
目前该政策还在征求意见中,所以具体的实施时间,2020积分和落户的工作启动时间都还未可知,有在北京积分落户要求的朋友可实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