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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的委托被撤回 安控科技控制权谁说了算?
发布时间:2020-03-30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2019年11月29日晚间,安控科技披露称,控股股东、实控人俞凌与徐辉签署相关文件,俞凌将其持有的1.67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44%)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全权委托给受托方徐辉行使,徐辉同意接受委托。据俞凌称,此行为是出于对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愿意选择与上市公司经营理念相契合,并认同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价值的大股东来实控上市公司。

  如此一来,安控科技的实控人发生变更,变更为徐辉。材料显示,徐辉,出生于1971年11月,于2016年取得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BiMBA商学院结业证书,目前担任在外温州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伴随着委托,俞凌还将部分股份转让给徐辉。

  此事导致交易所2019年12月3日发来关注函,安控科技在2019年12月10日的回复公告中,称这次的表决权委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不可撤销”这个关键词,在回复函中出现了10次。

  可没想到“甜蜜期”并未持续多久,原来徐辉自2019年11月29日起即未按约定向俞凌足额支付保证金。2020年3月10日,俞凌向徐辉发出《通知函》,告知“徐辉先生因其违反了双方于2019年11月29日签署的《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第二条交易对价及支付之第2.2款第(1)项约定的付款义务,根据《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之第6.2款的约定,故自2020年3月10日起俞凌先生解除与徐辉先生签订的《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相关补充协议及与上述协议相关的所有协议;同时撤销对徐辉先生的上述表决权委托,撤销表决权委托后,本人持有的安控科技17.44%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由本人行使。”

  这么一折腾,俞凌似乎又变回了安控科技的控股股东、实控人。可这不是号称“不可撤销”吗?对此相关方的回应是“虽然徐辉先生与俞凌先生曾经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协议中关于表决权委托的表述有”不可撤销“字样,但是,”不可撤销“不是绝对的。”1/21新闻搜索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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