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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旗下嘉联支付广西违法被罚 半年内已收三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8 23:47: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宁银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宁银罚〔2021〕14号)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嘉联支付官网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于2009年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授予《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嘉联支付是国内知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专注于为企业用户提供收单服务和向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支付服务,同时还积累了丰富的第三方支付运营经验,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具体业务包括:商户收单、支付金融及科技金融等业务。嘉联支付正处于持续高速发展阶段,收单业务遍及全国337个城市,覆盖了百万商户,年交易额近1.5万亿。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国都”,300130.SZ)全资子公司。

这是嘉联支付2021年收到的第三份行政处罚。

7月14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公示了对嘉联支付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嘉联支付因未按规定保管特约商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罚款24万元,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7月5日。

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网站公布行政处罚公示表(2021年第50期),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1〕21号)显示,嘉联支付有限公司违反机构管理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3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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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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