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近日分别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浙商资管被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浙商资管及相关人员被责令改正及处分。
涉及五大违规事项
浙商证券公告披露,公司子公司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具体涉及的问题包括五大方面:
一是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
二是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且其中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放申购、赎回。
三是投资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员及投资经理在交易时间通过个人手机接听电话,权益交易室摄像监控未覆盖全面。个别权益交易员在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股票交易、拥有查看固定收益交易执行权限。
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允许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五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置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债券交易合规管理,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派驻合规人员。
资管产品或被暂停备案半年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局拟对浙商资管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责令改正。公司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深入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内控制度。公司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二、暂停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三、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公司应当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此外,银柿财经记者还注意到,浙商资管相关责任人员除了受到公司内部处分与问责,浙江证监局还拟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的措施。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浙商资管总资产48.3亿元,净资产16.97亿元。存量资产管理规模1306.03亿元,主动管理规模917.88亿元,占总规模的70.28%。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在今年三季度证券公司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排名中,浙商资管私募资产管理以月均规模1001.35亿元排在全行业第17名。
对于此次处罚,浙商证券表示,“上述事先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浙商证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极小,不影响浙商证券正常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私募资管业务一直都是券商被罚的重灾区。记者注意到,仅在近期就有多家券商因私募资管业务违规而受到处罚。
11月5日,顶尖券商中金公司因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和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两大原因被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1月11日,由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合规问题,华安证券被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1月24日,申万宏源由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不合规被上海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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