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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71个账户操纵4只股票,证监会罚没一自然人4.46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0 03:06:19    来源:银柿财经
导读

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自然人自行或通过配资中介借入的方式共控制71个证券账户,操纵天铁股份(300

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自然人自行或通过配资中介借入的方式共控制71个证券账户,操纵天铁股份(300587.SZ)、嘉澳环保(603822.SH)、鼎捷软件(300378.SZ)和瑞普生物(300119.SZ)四只股票,取得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证监会经调查审理,对该违法所得全部没收,并处以同金额的罚款,共计罚没4.46亿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潘日忠,男性,生于1970年5月,住址位于山东省莱阳市,于2018年12月到2019年5月期间先后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以及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方式操纵四只股票的价格。

具体而言,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2月22日(共计41个交易日)系建仓拉抬“天铁股份”阶段。潘日忠使用了31个账户,买入成交金额20609.14万元,卖出成交金额1551.23万元。期间,“天铁股份”股价从15.84元/股上涨至27.71元/股,涨幅74.94%。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上涨12.60%,偏离62.34个百分点。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共计5个交易日)系出货阶段。账户组买入成交金额6325.49万元,卖出成交金额29171.06万元。期间,“天铁股份”股价从27.71元/股下跌至23.46元/股,跌幅15.34%。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上涨7.66%,偏离23个百分点。同时,有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2019年1月31日,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12.14%。

2019年1月14日至2月12日(共计17个交易日)系建仓拉抬“嘉澳环保”阶段。潘日忠使用了32个账户,买入成交金额15873.20万元,卖出成交金额1831.07万元。期间,“嘉澳环保”股价从23.27元/股上涨至35.37元/股,涨幅52%。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4.62%,偏离47.38个百分点。2019年2月13日至2月15日(共计3个交易日)系出货阶段。账户组买入成交金额2456.80万元,卖出成交金额20971.74万元。期间,“嘉澳环保”股价从35.37元/股下跌至31.30元/股,跌幅 11.5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0.39%,偏离11.9个百分点。同时,有5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2019年2月11日,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10.31%。

2019年3月14日至4月9日(共计18个交易日)系建仓拉抬“鼎捷软件”阶段。潘日忠使用了42个账户,买入成交金额55334.95万元,卖出成交金额6592.95万元。期间,“鼎捷软件”股价从14.68元/股上涨至23.67元/股,涨幅61.24%。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上涨2.79%,偏离58.45个百分点。2019年4月10日至4月15日(共计4个交易日)系出货阶段。账户组买入成交金额12157.42万元,卖出成交金额74289.64万元。期间,“鼎捷软件”股价从23.67元/股跌至19.78元/股,跌幅16.43%。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下跌4.27%,偏离12.16个百分点。

2019年4月1日至5月13日(共计27个交易日)系建仓拉抬“瑞普生物”阶段。潘日忠使用了49个账户,买入成交金额78676.87万元,卖出成交金额27489.84万元。期间,“瑞普生物”股价从14.09元/股上涨至24.75元/股,涨幅75.66%。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下跌11.25%,偏离86.91个百分点。2019年5月14日至5月22日(共计7个交易日)系出货阶段。账户组买入成交金额25585.04万元,卖出成交金额78859.34万元。期间,“瑞普生物”股价从24.75元/股跌至15.40元/股,跌幅37.78%。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下跌0.96%,偏离36.82个百分点。同时,有1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2019年4月12日,账户组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最高达到10.80%。

证监会认为上述违法事实操纵意图明显,造成四只股票股价与大盘指数产生较大幅度的偏离,且有相关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相关人员情况说明、询问笔录、交易所相关数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在听证过程中,潘日忠及代理人认为,潘日忠文化程度不高,对证券交易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对涉案股票的交易方式不清楚,因此不具有操纵证券市场的故意;潘日忠实际获利远低于事先告知书所认定的金额;潘日忠系初犯且事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依法应减轻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拟定的处罚金额过高,将严重影响潘日忠的生活以及公司、投资项目的运营,因此请求减轻处罚,仅没收违法所得。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潘日忠为实施操纵行为,通过自行借入或者配资中介借入证券账户,共控制并使用71个证券账户,影响四只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足以认定潘日忠具有操纵上述四只股票的故意。当事人作为市场主体,知法、守法是基本要求,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不能因其不懂法、不知法而免责;违法所得已经扣除相关交易税费;本案不存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等原因,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对潘日忠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23亿元,并处以2.23亿元罚款。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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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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