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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违法违规股东披露 银保监会两年内已公开81家股东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2 09:14:46    来源:财联社
导读

财联社(北京,记者王宏)讯,银保监会10日公开了第四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涉及15家机构和个人,对外投资了包括辽阳农村商业

财联社(北京,记者 王宏)讯,银保监会10日公开了第四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涉及15家机构和个人,对外投资了包括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辽阳银行、西藏金融租赁、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 

近两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监管,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重点领域问题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公司治理重点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分四批次向社会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81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强化市场监督的良好效果。 

15家股东都对外投资了哪些金融机构? 

银保监会表示,此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二是隐瞒关联关系;三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四是严重逃废银行债务;五是违规转让股权;六是违规代持股权;七是利用平台虚构业务进行融资。 

具体来看,第四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共有包括鼎力鑫盛(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泰宏行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泰宏行善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森金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在内的15家。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企查查显示,多家被公布的股东都对外投资了辽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辽阳银行、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贵州晴隆农村商业银行等(如下图)。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持续强化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监管,夯实公司治理监管基础。通过严格规范大股东行为,进一步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重点领域问题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公司治理重点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分三批次向社会公开了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起到了严肃市场纪律、强化市场监督的良好效果。 

分四批共公开81家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2020年7月4日,银保监会首次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的38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2020年12月11日,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第二批共9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2021年5月14日,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第三批共19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至此,银保监会近两年来共分四次公开披露了81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银保监会方面不久前表示,两年来,已依法对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1.4亿元,处罚相关责任人395人,对部分人员取消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银行业保险业。同时,要求各类机构自查自纠,明确问责标准、程序,处理到人,两年来各类机构内部问责处理相关部门或分支机构360家次,对相关责任人问责5383人次,其中移交司法机关8人,党纪、纪律处分674人,经济处罚4029人、金额4538.27万元。 

此外,银保监会还表示近两年来,共清退违法违规股东2600多个。借助司法力量重点打击恶意掏空银行的违法股东,对违规持股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股东实施信用惩戒,倒逼整改落实。分两批向社会公开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47家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名单,加大公开惩戒,严肃市场纪律,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则指出,银行股权乱象频发的原因,一是所有者缺位问题长期存在,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越位问题同时存在;二是部分银行股东资质不符合规定,存在股权代持等问题,银行股东变化未按规定报批;三是股东出资不真实,股东向银行出资存在虚假出资,资金来源不明,将非自有资金作为入股资金,甚至使用银行资金搞体内循环。应着重加强股东资质管理,强化源头风险控制。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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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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