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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人家回应“螺狮粉镉超标”:未发现相关异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3 14:57:49    来源:中华网财经
导读

中华网财经12月13日讯,12月12日,柳江人家官方微博账号回应“螺蛳粉镉超标”事件。公司表示,被曝“镉超标”后已于11月30日22:1

中华网财经12月13日讯,12月12日,柳江人家官方微博账号回应“螺蛳粉镉超标”事件。公司表示,被曝“镉超标”后已于11月30日22:10停止全部生产线,并组成食品安全专项调查组进行内部自查,未发现有镉含量超标的相关异常情况。

柳江人家回应“螺狮粉镉超标”:未发现相关异常

柳江人家称,已配合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柳州市鱼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全面调查。多次调查结果并未发现柳江人家螺蛳粉“镉超标”的情况。 

11月30日,凰家实验室发布15款螺狮粉评测视频,表示柳江人家螺狮粉镉含量0.221毫克“稳稳超标”。 

截至发稿前,该视频在微博平台观看量已超985万,点赞量超10万。 

对此,柳江人家在情况说明中提到,已于12月1日起联系视频发布方,请求协助开展溯源调查,提供视频中描述产品问题的检测报告。并表示,柳江人家于12月9日收到对方提供的检测情况截图。根据提供的生产批次,已将同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了第三方送检,检测结果为合格,未见异常。 

柳江人家称,已委托律师联系到视频发布方工作人员,请测评公司提供完整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将进一步溯源。 

据天眼查APP数据显示,今年6月24日,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曾对广西中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处罚详情显示,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浸泡型柳江人家柳州螺蛳粉(加臭加辣)”(净含量:218克/桶,生产日期:2021-03-12)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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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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