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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仁爱医院“伪造药品购销票据、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骗取医保基金462万 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4 00:14:24    来源:中国网财经
导读

中国网财经12月13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1年第六期曝光典型

中国网财经12月13日讯(记者杜丁 见习记者安荻)日前,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1年第六期曝光典型案件”。

其中,202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医疗保障局调查发现,中卫市仁爱医院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存在伪造药品购销票据、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4442800元;通过编造住院病历、降低住院指征、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79600元。以上共涉及医保基金损失4622400元。

通报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为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并依法处以行政罚款;解除与该院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医保服务;向当地税务、卫健等部门通报该院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调查处罚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调查相关证据材料。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损失的医保基金4622400元已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缴纳。

资料显示,中卫仁爱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等。田娟平持股100%,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该医院曾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其中,杜某,沈某3等与中卫仁爱医院(有限公司)相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已于2021年02月25日首次执行,被执行人为中卫仁爱医院(有限公司)、执行标的294473元。

并且由于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相关法院对该医院及田娟平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田娟平不得实施部分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1年6月27日,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8月6日,终本案件,中卫仁爱医院(有限公司)未履行金额294472元。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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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仁爱医院“伪造药品购销票据、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骗取医保基金462万 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2021-12-13 17:50 来源: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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