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交所向世茂股份发问询函,要求说明将物业管理业务相关公司、资产、负债和业务全部出售给关联方的交易必要性,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
此外,近期舆情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债务事项较为关注,请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审慎评估相关债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月14日,世茂股份公告称,拟将物业管理业务相关公司、资产、负债和业务全部出售给关联方世茂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总价款 16.54 亿元。
根据公告,世茂物业2020 年、2021年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率分别为 16.8%、18.7%,而上市公司分别为7.1%、9.6%;世茂物业 2020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47.0%,而上市公司为 5.9%。
对此,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1)结合上述财务指标,对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涉及通过转移优质资产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对比世茂服务与上市公司在物业管理业务方面的资源积累、运营能力,以及世茂服务与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结合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进而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此外,上交所要求世茂股份披露评估方法、交易是否会增加关联交易等。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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