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15日讯:据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消息,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1〕08第025号”显示,苏州阳光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事实被罚,处罚决定日期为12月7日。

苏州阳光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噪声超标排放。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九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阳光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0.21万元。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苏州阳光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物云)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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