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12月16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被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陆佰叁拾壹圆零角柒分。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具体,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青处〔2021〕292021002837 号”显示,当事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作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处罚款人民币伍万捌仟陆佰叁拾壹圆零角柒分。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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