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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五宗罪”!大公国际被警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6 18:33:33    来源:中新经纬
导读

中新经纬12月16日电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16日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

中新经纬12月16日电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16日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存在多项违规,予以警告处分。

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1年第2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大公国际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2011年以来未对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胜通”)子公司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化工”)进行实地调查,2013年3月以来未访谈胜通化工高管人员,尽职调查程序缺失,未及时发现胜通化工停产问题。

二是未勤勉尽责并保持足够职业怀疑,未能发现山东胜通钢帘线业务虚假情况,评级报告披露钢帘线数据不准确。

三是未按照既定方案开展山东胜通访谈工作,访谈记录等底稿材料保存不完整。

四是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集团”)、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评级报告中未完整披露评级模型调整项的相关依据,中林集团项目中评级模型运用错误。

五是评级质量控制各环节未能发现评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评级项目异常情况,评级质量控制不完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1年第2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大公国际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时任分管评级副总裁、现任评级总监钱晓玉予以警告。

企业官网显示,大公国际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拥有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全部评级资质,能够对中国资本市场所有债务工具和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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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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