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集团能否成功实施缓解流动资金问题的措施尚不确定。
于12月15日,新力控股接获联交所的函件,联交所载列以下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即新力控股须证明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同时公布所有重大资料,以供股东及其他投资者评估公司状况。应公司要求,股份及本公司债务证券已自2021年9月20日下午三时三十八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债务证券将继续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截至11月30日,新力控股及其附属公司连同其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金额约809.3亿元,合同销售面积约5340357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5154元。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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