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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鸡深圳某门店违法被警告 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0 03:35:4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南处罚〔2022〕粤海17号)显示,广东老乡鸡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监南处罚〔2022〕粤海17号)显示,广东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深圳TCL大厦店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处罚事由为控烟违法,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八条“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职责之一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二十四个月内再有未履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职责之一情形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广东老乡鸡餐饮有限公司为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老乡鸡官网显示,老乡鸡,全国1000多家快餐店,目前在安徽、南京、武汉、上海、深圳、北京、杭州、苏州、徐州等地均有门店,截至2020年,老乡鸡已累计服务消费者6亿人次,日均服务50万人次。老乡鸡致力于成为每个人的家庭厨房,让有城市的地方就有老乡鸡。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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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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