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媒体 » 经济资讯 » 正文

川财证券基金销售存在四项问题 四川证监局对其出具警示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05 11:30:28    来源:和讯股票
导读

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证监局发现川财证券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川证监局发现川财证券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销售的基金产品准入的集中统一管理不到位;

二是个别宣传推介材料用语不规范且未提交合规审查;

三是基金销售业务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

四是场内基金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上述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9号)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华青剑)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hotugc/18945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