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21日讯 因在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将房屋擅自交付使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对合肥海智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15.1万元的罚款。
信用安徽2月1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合肥海智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未组织海尔公馆(智慧公馆)4号楼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于2月16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合肥海智房地产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5.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合肥海智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系青岛君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为佘庆。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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