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3月4日讯:信用中国(山东青岛)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有限公司发放宣传彩页、在青岛新闻网上发布的万科城市之光小区一期局部图以及在售楼处放置的沙盘展示通过小区商铺西南侧有内部道路直接通向江山一路且商铺门前没有高差进行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罚款200000元。
中华网财经从天眼查查询了解到,透过穿透股权关系,青岛中科建信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有两大股东,分别是青岛万盈置业有限公司与青岛中科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是65%和35%。青岛万盈置业有限公司大股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科A)持股比例99%,而青岛中科建置业有限公司为青岛和信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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