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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新措施出台 台湾居民申设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扩至122项行业领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6 15:08:52    作者:xinwen
导读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杨程晨 邢利宇)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6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杨程晨 邢利宇)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6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即日起实施。

“新措施出台后,台湾居民在服贸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将由24项大幅扩展至122项行业领域。”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在当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朱凤莲表示,上述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此前有关部门分别于2007年、2011年、2015年出台了关于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设个体工商户的3份文件,新政策措施相比之下有两个特点:

一是开放行业大幅增加,由零售业、餐饮业、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等24项扩展到122项,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其中不乏台湾具有发展优势、台胞经营意愿高的行业。”朱凤莲说,如蔬菜、水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焙烤食品、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宠物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中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动手制作活动,包括陶艺、缝纫、绘画等。“这将为广大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创业、筑梦圆梦的机遇和选择。”

二是开放地域进一步扩大,包含27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从3月16日开始,相关省、市(区域)除执行3份政策文件外,可在本地全面深化服贸创新试点地区内对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执行新的开放政策。

朱凤莲表示,出台通知是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的重要举措。这充分体现我们秉持的“两岸一家亲”理念不会变,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的政策不会变,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的举措不会变。欢迎广大台湾同胞把握机遇,来大陆实现自身更大更好发展。(完) 【编辑:黄钰涵】

 
(文/xi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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