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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处罚1.06亿!名下两家公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6 23:12:45

中新经纬3月15日电 (赵佳然)据上海市税务局官网,近期,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邓伦为中国知名演员,出生于1992年,代表影视作品包括《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2》等,并曾参加综艺《极限挑战第六季》等。

天眼查App显示,邓伦名下有2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2家工作室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2016年和2018年,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万元及10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

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021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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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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