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网站3月17日披露,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经查,该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公司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在所投资的债券已停止竞价交易的情况下,仍长期采用历史收盘价估值,估值方法不合理;二是关联交易制度不完善,对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未进行规范。
根据《私募资管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王洪懿作为公司合规总监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对上述相关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徐建东作为公司总经理及公司估值委员会委员,同样对上述相关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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