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将于2022年3月31日刊发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预期延迟刊发2021年经审核年度业绩。
公告显示,由于内地及香港地区近期的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导致的出行、物流及其他限制,集团的审计程序无法按期完成,主要包括银行、客户及供应商等函证程序:集团内地部分主要运营城市(杭州、天津、青岛等)及香港地区等快递停运,以及集团各地有员工被隔离或办公现场被封控,部分附属公司盖章困难,导致函证发出延误;同时,银行、客户及供应商等函证接收情况不可控,存在较多二次或三次发函,导致函证确认程序延误;需现场检查的审计流程受到阻延,如针对合作方及金融机构的访谈、凭证检查等。因而公司预期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待审计程序完成后,公司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发布经公司核数师同意之经审核年度业绩。
同日,另一则公告称预期本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去年下降约85%,核心净利润较去年下降约50%,主要由于集团本年度处置贝壳股票录得投资损失,同时,受去年下半年房地产行业严峻的环境影响,集团本年度录得的销售收入有所降低且毛利率下降,及计提的存货减值、应收款项等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有所增加等综合因素所致。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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