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新时代证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向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提供融资,并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担保承诺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第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根据《私募资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新时代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监管局要求新时代证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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