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30日讯 记者从安徽省有关部门获悉,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核同意,擅自将近3000平方米林地用作碎矿石及沙土堆场,被林业部门查处并予以108000元罚款。

安徽省青阳县林业局最新发布的一则处罚信息指出,自2018年1月份至今,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将青阳县蓉城镇清泉岭村境内青阳县园艺场长冲山山场南侧山腰部位一块林地作为堆场,专门用于堆积公司生产时所开采出的碎矿石及沙土,经鉴定: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为2697平方米。
青阳县林业局认为,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8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六个月内恢复非法改变用途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资料显示,安徽青阳宝宏矿业有限公司由南京泰鑫金属材料实业有限公司和安徽皖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青阳县国有商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赵玉龙。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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