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26日讯(记者 杜丁)日前,河南省药监局连发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全蝎、葛根,被合计罚款32万元。

其中“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葛根案”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葛根(批号:201001)经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验,检查项中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标准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药监局对该企业进行警告并罚款160000元。
“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全蝎案”显示,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全蝎(批号:210701)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水分、总灰分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药监局对该企业进行警告并罚款160000元。
资料显示,河南尚华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孔慧玲。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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