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媒体 » 经济资讯 » 正文

广东证监局对韶钢松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1 09:52:4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导读

5月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韶钢松山”)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决定对韶钢松山

 

5月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韶钢松山”)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决定对韶钢松山以及解旗、李国权、皮丽珍、郭利荣等公司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2022年1月至2月期间,韶钢松山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32.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直至2022年3月7日、3月23日,韶钢松山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解旗作为韶钢松山董事长、李国权作为代行总裁、皮丽珍作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郭利荣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韶钢松山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韶钢松山、解旗、李国权、皮丽珍、郭利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韶钢松山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蔡情)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31duo.com/hotugc/23887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