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5月12日),江苏证监局发布了对华英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江苏证监局发现华英证券在开展搜于特2020年2月可转债项目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二是未按规定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制定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也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完成披露信息的更正或补充工作;三是内部质量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公告文件版本与内核审核版本不完全一致。
江苏证监局表示,华英证券应认真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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