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中社6月16日讯近日,甘肃证监局公告称,对北京海吉星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经查,2022年1月,北京海吉星医疗科技集团质押所持华龙证券的股权比例超过所持华龙证券股权比例的50%,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甘肃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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