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55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01家企业。
中巨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剑辉、张博文。这是海通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5.5单IPO项目。此前,1月11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6日,海通证券和中航证券保荐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7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芯龙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24日,海通证券保荐的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10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海通证券保荐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5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6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3日,海通证券保荐的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日,海通证券保荐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中巨芯专注于电子化学材料领域,主要从事电子湿化学品、电子特种气体和前驱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发行前,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为中巨芯并列第一大股东,各自持有公司35.1999%的股份,并且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自成立以来,巨化股份和产业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比例保持相同,公司单一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单一股东在董事会中提名的董事席位未超过董事会席位半数,无法单独控制公司的董事会,也无法单方面决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中巨芯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计划发行股票数量3.69亿股。公司拟募集资金15.00亿元,分别用于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主要股东背景及控制关系,产业投资基金持股目的及持股安排,恒芯企业决策机制及控制权情况,发行人主要资产和人员来自于巨化股份等情况,说明认定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经营管理实际情况;(2)说明巨化股份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发行人授权及受让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9.75%、87.98%、91.04%。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授权及受让技术后的消化吸收及再创新具体情况,形成的核心技术以及相关产品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来源、研发投入及技术成果对比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及持续创新能力;(2)说明公司未来产品线规划及竞争优劣势。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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