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8日讯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3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长龙”)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09家企业。
北方长龙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杨伟然、赵鑫。这是广发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7月7日,广发证券保荐的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北方长龙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公司发挥复合材料产品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耐老化、可设计性强等优势,有效提升军用车辆的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按照应用场景划分为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跃,合计控制公司100%的表决权。其中,陈跃直接持有公司61.67%的股权,通过长龙投资、横琴长龙分别间接控制发行人33.33%、5.00%的表决权。
北方长龙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公司拟募集资金6.82亿元,分别用于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未定型收入和以暂定价格确认收入的金额逐年上升,占营业收入比例大幅增加。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未定型产品确认收入后的定型进展情况;(2)销售合同是否就定型过程中因修改设计等原因导致发生额外成本费用的承担进行了约定;(3)以暂定价格进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未定型收入相关成本费用的确认是否谨慎。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采取“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业务模式,规模化生产主要通过外协完成。根据申报材料,募投项目实施后,自动化生产或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将以自制为主。请发行人说明:(1)生产经营对工序外协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该业务模式是否对发行人业务完整性、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业务模式是否将发生重大变化。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材料,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曾经在报告期外因行贿受到刑事处罚。报告期内,钱廷欣在刑期届满后五年内担任发行人董事和采购部经理。关联企业华跃长龙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同时,发行人存在管理层变动频繁、潜在同业竞争、劳务用工不规范等问题。请发行人说明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实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因报告期内未定型收入和以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占比较大,未来产品定型和最终价格确定可能对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2)工序外协安排占比较高对发行人自主生产能力和募投项目实施的不利影响。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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