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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上市首日涨383% IPO募3.6亿长城证券赚0.3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08 00:56: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6日讯今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301021.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6日讯 今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301021.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英诺激光报45.70元,涨幅383.09%,成交额10.21亿元,换手率70.33%,振幅95.14%,总市值69.30亿元。 

英诺激光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微加工激光器和定制激光模组,是国内领先的专注于微加工领域的激光器生产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激光器产品包括DPSS调Q纳秒激光器、超短脉冲激光器(皮秒、飞秒级)和MOPA纳秒/亚纳秒激光器,覆盖从红外到深紫外的不同波段,从纳秒到飞秒的多种脉宽。同时,公司在精密光学设计、视觉图像处理、运动控制、光-材料作用机理等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激光模组形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激光微加工解决方案。 

截至2021年6月30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投资”)为英诺激光控股股东,持有英诺激光4258万股,占英诺激光股份总数的37.47%。赵晓杰持有德泰投资76.77%的股权,通过德泰投资间接控制英诺激光37.47%的股权,为英诺激光实际控制人。 

英诺激光2020年12月29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61次审议会议对英诺激光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德泰投资与第二大股东红粹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37.47%、34.29%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为接近,赵晓杰通过控股德泰投资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德泰投资、红粹投资、赵晓杰、侯毅、张原、刘晓渔之间是否存在对表决权行使的约定或安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或共同控制关系;(2)保持实际控制人2控制权稳定性的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2019年12月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且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的生产周期、合同签署与发货间隔时长、客户验收时长、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发行人12月收入增幅较大且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2)说明国奥科技、翔声激光在其自身尚未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下向发行人大量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其采购习惯。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备用机及存货中备品备件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英诺激光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8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6%,发行价格为9.46元,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晓斌、张国连。英诺激光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8亿元。 

英诺激光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77亿元,英诺激光6月30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85亿元,分别用于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英诺激光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5101.65万元。其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2645.23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882.08万元,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981.83万元。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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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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