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1日电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张克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克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克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克斌简历
张克斌,男,汉族,1963年5月生,山西太谷县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2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6年2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煤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年6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煤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煤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太原矿山机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太重煤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6年11月,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1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2020年12月,被免职。(简历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
(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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