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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12岁男孩玩游戏充8700元 为心动网络旗下游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1 22:33: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新安晚报报道,6月22日,群众张某向亳州市利辛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值班民警求助,称其手机捆绑的银行卡存款,被年仅12岁的儿子在玩手机游戏时,通过手机充值到了网络游戏内。民警了解到张某的儿子近日在使用张某的手机上网课,闲暇之余就偷偷玩起了手机游戏,并多次购买游戏装备。待张某发现时,孩子已为游戏账号充值了8700元,焦急万分的张某急忙到派出所寻求帮助。

随后,水上派出所民警、辅警及时与游戏公司客服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充值记录、申请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双方多次协商,7月3日,张某银行卡账户终于收到游戏公司的退款8700元。

客服对话窗口截图显示,该游戏公司为心动网络,即心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心动网络官网显示,心动在游戏行业拥有经验丰富,研发、代理一系列知名项目,并共同创立了最大的手游平台TapTap。心动于2019年12月1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份代码:02400.HK。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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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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