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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奇网络过会:今年IPO过关第254家 国元证券过7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2 12:13: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导读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4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2日讯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4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奇网络”)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54家企业。 

晶奇网络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江波、牛海舟。这是国元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7单IPO项目。1月14日,国元证券保荐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8日,国元证券保荐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国元证券保荐的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0日,国元证券保荐的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27日,国元证券保荐的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25日,国元证券保荐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晶奇网络以服务基层群众的民生需求为宗旨,聚焦医疗医保、民政养老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致力于提升民生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主要为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客户提供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复杂异构平台构建技术和流水线数据智能技术两大类核心技术体系,能够有效满足不同领域客户复杂应用需求,由此还积极拓展中国石油等大型企业单位客户,为其提供定制软件开发等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冷浩直接持有晶奇网络1522.4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32%,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冷浩系公司股东云康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云康合伙持有公司5.48%的股份。据此,冷浩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7.80%的表决权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晶奇网络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157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晶奇网络拟募集资金2.16亿元,分别用于基于县域医共体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医疗保障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智慧养老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项目存在开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开工时间早于招投标中标时间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先于项目招投标时间开工是否为销售策略,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说明应招投标项目开工时间早于中标时间是否存在项目暂停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的风险,是否导致合同被认定无效、发行人失去竞标资格等情况;(3)结合未招标先开工的情况,说明相关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情形。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出现与客户签署的合同中存在同时包含软件产品和系统集成情形的原因与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与客户招投标的要求一致;(2)对照新收入准则说明独立签署的软件产品和系统集成销售合同是否构成合同合并,软件产品销售与系统集成是否为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且逐年增长。截至2020年末,逾期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逾期账款金额合计达3179.12万元,其中单一主要客户应收账款1226.95万元,逾期2年以上达1223.56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不需要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发行人股东签署的对赌协议,冷浩等人需向机构投资者补偿现金1491.75万元,其中2021年6月30日前需支付补偿总金额的3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是否已完成阶段性履约,以及后续履约是否存在潜在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主要客户逾期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重大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招投标行为的法律风险。 

3.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冷浩等人因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对赌补偿金而出现违约的情形。 

今年IPO过会企业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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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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