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8月5日,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物业当涂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遭当涂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当﹝消﹞行罚决字﹝2021﹞0064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梁永存。该公司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市政工程;房屋租赁;车辆租赁;停车服务;家政派遣服务;食用农产品、百货、花卉、农林机械、汽车配件销售等。
长城物业成立于1999年3月,注册资本为20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寿明。目前,该公司大股东为朱寿明持股30%、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其中,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据企查查,长城物业曾涉司法案件超1000起,历史被执行人26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44.98万元。裁判文书统计分析,所涉及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最多。
(责任编辑:何潇)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