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8月13日,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途汽车”)两次被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第一次案号为(2021)苏0505执3180号,申请执行人为张晓华,第二次案号为(2021)苏0505执3185号,申请执行人为周明,立案日期均为2021年8月9日。
据企查查,前途汽车于2015年2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陆群。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乘用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等。该公司由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据悉,前途汽车共涉及司法案件608起,94.75%的案件身份为被告,4.92%的案件身为为原告。该公司有被执行人记录89条,被执行总金额约9100万元。历史被执行次数403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3.5亿元。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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