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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升电梯状告蓝光嘉宝,因买卖合同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17:56:38    来源:乐居财经
导读

乐居财经讯 8月13日,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嘉宝服务”)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原

乐居财经讯 8月13日,四川蓝光嘉宝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嘉宝服务”)新增1则开庭公告,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蒂升电梯”),被告为蓝光嘉宝服务、蓝光嘉宝服务成都分公司,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

据乐居财经了解,蓝光嘉宝服务成立于2000年12月7日,注册资本1.78亿元,法人代表为姚敏。目前,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为大股东,持股65%。而蓝光和骏由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大股东为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72%。

企查查显示,蒂升电梯则成立于2007年1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不详,法人代表为刘刚。总公司为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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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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