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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莹铸造厂状告曙光股份,因加工合同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17:56:41    来源:乐居财经
导读

乐居财经讯 刘治颖 8月12日晚,企查查显示,曙光股份(600303.SH)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加工合同纠纷。 据乐居财经了解,该案原

乐居财经讯 刘治颖 8月12日晚,企查查显示,曙光股份(600303.SH)新增开庭公告,案由系加工合同纠纷。

据乐居财经了解,该案原告为东莞市和莹铸造厂(以下简称:和莹铸造厂),被告为曙光股份,案号为(2021)辽06民终1822号,审理法院为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

和莹铸造厂成立于2008年11月28日,投资人为常德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配件、机床配件铸造等。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常仁德。

曙光股份成立于1995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约为6.7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永恒,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批发等。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77%。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52条,67.31%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5.38%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此外,该公司有裁判文书记录44条,案由系买卖合同纠纷最多。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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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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