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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蓝物业因配电柜未设置安全标识遭罚,罚款2001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17:58:28    来源:乐居财经
导读

乐居财经讯 8月12日消息,宝蓝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蓝物业”)因主配电室配电柜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遭行政处

乐居财经讯 8月12日消息,宝蓝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蓝物业”)因主配电室配电柜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遭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宝蓝物业被处以2001元罚款,决定文书号为(京海)应急罚﹝2021﹞执00356-1号。

宝蓝物业曾涉司法案件144起, 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245条,案件总金额为35078.1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4.26%,涉案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企查查显示,宝蓝物业成立于2001年12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何江,注册资本1.93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项目投资等。青岛西创蓝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该公司股份45%。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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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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