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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消防法,华庭物业被罚4.02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7 16:35:38    来源:乐居财经
导读

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庭物业”)曾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遭长沙市雨花区消防救

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湖南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庭物业”)曾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遭长沙市雨花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罚款共计4.02万元,决定文书号分别为雨(消)行罚决字﹝2021﹞0184号、雨(消)行罚决字﹝2021﹞0183号。

据悉,华庭物业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271号的城市山水豪园小区室内消火栓无水,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被罚款5100万元。

华庭物业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271号城市山水豪小区以下问题经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未改: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消防主机丢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水泵房进水主管网断裂,水泵主机主电缆缺失,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水泵无法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无水;防烟排烟设施部分管道断裂,不能正常使用。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遭罚35100元。

据企查查,华庭物业曾涉司法案件53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34条,案件总金额为97.1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24.14%,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据乐居财经查阅,华庭物业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肖祥华。该公司经营范围含城市道路养护;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目前,该公司由雪松智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长沙德润涵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0%。

其中,雪松智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州市祥泰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而广州市祥泰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由陈怡持股60%、叶淑君持股40%。长沙德润涵贸易有限公司由尹锋持股90%、尹斌持股10%。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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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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