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乘汽车”)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号为(2021)赣10民初376号。
该案原告为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大乘汽车。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由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审理。
据悉,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孙香根,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开发区工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与建设业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业务等。该公司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股100%,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35起,其中8.57%为被告,91.43%为原告,42.86%的案件案由为追偿权纠纷。
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3日,注册资本为 7.5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潇,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出口经营权,大乘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最大股东,持股67%。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174个,其中81.61%的案件身份为被告,0.57%的案件身份为原告,57.47%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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