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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丰物业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9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29 09:03:20    来源:乐居财经
导读

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常州嘉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丰物业”)被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9160元

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常州嘉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丰物业”)被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9160元,案号为(2021)苏0411执3004号。

据企查查,嘉丰物业曾涉司法案件25起,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17条,案件总金额为12.11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6.67%,涉案案由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据乐居财经查阅,嘉丰物业成立于1996年11月,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文亚。该公司经营范围含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物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

目前,该公司由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而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中民未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67%、上海德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3%。其中,中民未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天津雅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60%,而天津雅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100%持股。

(责任编辑:何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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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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