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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科技状告拼多多,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30 18:54:16    来源:乐居财经
导读

乐居财经讯8月27日消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号为(2021)沪0104民初23104号。

乐居财经讯 8月27日消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新增一则开庭公告,案号为(2021)沪0104民初23104号。

该案原告为小米科技,被告为刘某、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拼多多”)。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由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第十四法庭审理。

据悉,小米科技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雷军,注册资本为18.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等。该公司由雷军持股77.8%,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8707起,其中10.66%为被告,81.46%为原告,63.88%的案件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拼多多成立于2014年1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健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该公司由杭州埃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且陈磊持有后者86.57%的股份,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7140起,其中90.66%为被告,0.36%为原告,49.75%的案件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责任编辑:徐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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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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