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8月30日,企查查显示,辽宁金兴汽车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汽车内饰”)新增终本案件,该公司被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据悉,该案案号为(2021)辽1011执274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5月6日,执行标的为3.3万元,金兴汽车内饰全部未履行。
金兴汽车内饰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金堂,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批发等。该公司由浙江东顺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持股99%,黄金堂持股1%。
另悉,金兴汽车内饰共涉及司法案件166起,78.92%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5.06%的案件身为为原告。该公司有被执行人记录6条,被执行总金额约92.6万元。历史被执行次数23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2387万元。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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