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9月2日,据企查查,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汽车”)新增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穗花(消)行罚决字〔2021〕0107号,处罚金额为1.6万元。
据悉,处罚事由为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主要违法事实为该场所消防水泵房在限期时间内,对违法行为逾期不改,存在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
据乐居财经了解,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昊,注册资本为23.03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由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持股57.31%,英属维尔京群岛JETFORDINC持股42.69%。
据企查查数据,风神汽车有行政处罚记录1条,罚款总金额为305.42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7条,案件总金额为438.57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87.5%,涉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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