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企查查显示,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飞汽车”)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黑01执恢428号,执行标的657.3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哈飞汽车成立于1994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晓明,经营范围包含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各类汽车零配件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哈尔滨云谷汽车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该公司有5家对外投资企业,均涉及汽车领域。
据悉,哈飞汽车曾涉司法案件260起,89.23%的案件身份为被告,1.54%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占比25.15%。哈飞汽车有被执行人记录10条,涉案金额4343.42万元,历史被执行人201次,涉案金额为15亿元。
哈飞汽车主要产品有哈飞中意V5、骏意、路尊小霸王、民意等微型客车与货车系列,路宝微型轿车系列,赛马、赛豹经济型轿车系列及新能源汽车。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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