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企查查显示,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河酒业”)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豫16执恢108号,执行标的2720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宋河酒业成立于1999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1.7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文臣,经营范围包含白酒酿造、销售、中国老子养生酒、虫草酒酿造销售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39%。该公司有2家对外投资企业,均涉及白酒领域。
据悉,宋河酒业曾涉司法案件193起,86.01%的案件身份为被告,2.59%的案件身份为原告,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占比16.58%。宋河酒业有被执行人记录16条,涉案金额13亿元,历史被执行人123次,涉案金额为58亿元。
官网显示,宋河酒业旗下涵盖“国字宋河”、“宋河粮液”和“鹿邑大曲”三大主导品牌。多年来,以国字宋河为代表的豫酒高端品牌,被中国酒业协会认定为“中国(河南)地域文化标志酒”。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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