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企查查显示,大乘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乘汽车”)两次被抚州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第一次案号为(2021)赣10执138号,执行标的为6932.2万,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1日;第二次案号为(2021)赣10执137号,执行标的为1.7亿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大乘汽车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注册资本为3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吴潇,经营范围包含从事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实业投资等。该公司由吴潇持股28.57%,江苏千乘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57,常州市金坛区国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持股11.43%,常州金坛钜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43%,朱琛琦持股5.7%,该公司有7家对外投资企业,均涉及汽车领域。
据悉,大乘汽车涉及司法案件172起,其中88.37%为被告,3.49%为原告,30.81%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该公司有被执行人信息36条,涉案金额约为4.5亿元,历史被执行人40次,历史被执行金额约2亿元,该公司曾被限制高消费34次。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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